威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產品行銷合約書(一般會員專用)
文件編號:SD-210827-1
合約編號:
為促進本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產品之行銷推展,敬邀您(以下簡稱「乙方」)合意訂定本產品行銷合約書(下稱「本合約」),以資共同遵守:
一、前言
1.本合約涵蓋的範圍
為保障乙方合法權益,乙方茲此確認其係年滿二十歲之完全行為能力人或為合法登記之商業行號,並已仔細閱讀、了解及同意本文件內容,清楚地了解乙方所提交的個人資料的範圍(例如乙方或其負責人之【姓名、身份證資訊、手機號碼、商業行號名稱】等,以下簡稱「個人資料」)、乙方個人資料將被使用之方式及目的,以及乙方在使用本站服務時應遵守之原則。
2.乙方知悉並同意,本合約係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並以電子簽章取代人工簽名,]在乙方申請加入甲方會員,並完成甲方網站所定之加入會員程序及通過認證及審核後即有效成立,乙方即可藉會員身份登入「威昌訂貨平台」,體驗更為便利、優惠及多元的服務。
3.當乙方使用甲方網站服務時,即表示乙方充分了解並同意遵守本合約之所有條款及相關法律之規定。
4.乙方知悉並同意,甲方保留有審核乙方加入資格之權利,且就業已加入甲方會員之乙方,甲方亦保留有依本合約或依法解除或終止乙方會員資格之權利。
5.乙方知悉並同意,甲方保有隨時依現實商業情狀合理修改本合約條款之權利,修正後之本合約條款將公佈於甲方網站,並自公佈之日起即時生效,不另對乙方為個別通知。
6.乙方茲此確認,其於申請加入會員時於甲方網站上所填寫的資料為正確且完整的個人資料;甲方將會通過可靠的技術妥善儲存乙方之個人資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發生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二、帳號密碼保管
1.使用甲方網站所提供之服務時,乙方應使用加入會員時所登錄之帳號及密碼。
2.乙方須善盡帳號及密碼的保護與管理之責任。對於任何人使用乙方帳號及密碼利用甲方網站服務所造成或衍生之所有行為及結果,都應視為乙方本人之行為,乙方須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3.因乙方之帳號及密碼遺失,或遭第三者盜用所造成之所有損失,乙方應自負全責。
4.乙方如果發現或懷疑有第三人使用其帳號或密碼,應採取必要之防範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立即更改密碼或立即通知甲方停用帳號。但上述防範措施之採取,亦不會使甲方因此對乙方負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之責任或義務。
5.於每次結束使用甲方網站服務時,乙方應確實執行登出並關閉視窗,以確保乙方權益。
6.若乙方有盜用或嘗試盜用第三人帳號及密碼之行為,導致該第三人或本公司遭其他第三人或行政機關之調查或追訴時,該第三人及本公司有權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損害金額、訴訟費用、律師費及商譽損失等。
三、銷售地區:
本合約所指定之銷售區域為台灣地區。
四、合約期間:
本合約自甲方審核通過之日起一年有效。若於本合約到期前,甲、乙任一方未以書面提出終止之意思表示時,本合約自動續約一年,爾後亦同。
五、訂貨手續:
1.乙方至少需於甲方交貨前1日,將所需貨物品項以書面訂單,載明產品名稱、數量、價格、交貨地點及交貨日期向甲方訂貨,或以確認甲方所製作報價單內容之方式,向甲方訂貨。甲方原則上會於接獲乙方訂貨後當天向乙方確認訂單內容,如甲方未於當日內確認訂單內容時,視同拒絕該訂單。
2.乙方若有展延交貨日期之需求,應於甲方交貨前12小時通知甲方,但展延之期間不得超過原預定交貨日期1天,否則甲方得不經另行通知乙方,逕行取消該訂單。
六、產品價格:
乙方應依甲方所提供之書面報價,向甲方訂貨,縱於訂單成立後,產品價格因市場變動而漲價或跌價,雙方仍應按原約定履行。於產品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時,甲方會以網站公告或電子郵件形式進行價格變動通知,以便乙方即時查詢報價。
七、付款方式:
1.於甲方確認訂單後,乙方得以下列任一方式,給付貨款:
a.以銀行匯款或ATM轉帳方式,匯款至甲方下列帳戶:
戶名:威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銀行:華南銀行積穗分行
帳號:180100051199
b.超商繳費:依據訂購後產生之條碼至超商繳費(全家、7-11、萊爾富、OK)
c.現金:親至甲方營業處所現場繳費。
2.若乙方延遲貨款給付時,甲方得逕行終止本合約,並向乙方請求包括但不限於欠款及其他必要費用之損害賠償。
八、交貨約定:
1.甲方應依乙方訂單指示之交貨方式(自行取貨、宅配、郵局),將產品提供予乙方。
2.乙方若係選擇宅配、郵寄方式交貨,甲方應將產品交寄至乙方指定地點,乙方並須確實點收產品(貨運配送簽收,即表示乙方確認收到甲方所配送之產品),相關運費負擔則依甲方所訂規範為準。
3.若乙方選擇自行取貨時,乙方於收貨時應確實簽收,並不得委託第三人代為領取,且於取貨時,應在送貨單上蓋發票章、店章、收發章或印章並簽收(須簽全名),確認收貨無誤。
4.如甲方未依訂單指定之寄貨方式寄貨,乙方得不經催告逕行取消該訂單,但甲方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之替代方案時,不在此限。
5.乙方若選擇購買虛擬商品(PIN碼)時,當乙方「開啟PIN碼」或「開啟檔案時」,就視同已收到產品完成交易,甲方網站不負回復原狀或更換之責仼。此類產品(虛擬商品(PIN碼))一旦購買後不得退還,請於確認購買後再繳費。
九、驗收:
乙方收到產品後,若外箱有明顯受損或產品數量有短缺時,乙方得通知甲方,甲方須派人員前往查驗,並於1日內補齊不足之產品。
十、智慧財產權:
1. 甲方保證其提供予乙方之產品,均為合法產品,且絕無仿冒、抄襲或侵害它人著作權、專利、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之情事。
2. 如發生上述情事致乙方被追訴或受有損害時,甲方應負責出面解決並賠償乙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及所花費之成本。
十一、保密責任:
任一方對於本合約之內容,以及因本合約所知悉或持有之他方未對外公開之資料,於本合約有效期間及期滿後永久皆應負保密之義務,除依法令規定,或有權機關依法定程序要求提供者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洩露予任何第三人,亦不得為本合約目的範圍以外之使用。
十二、其他約定
1.本合約各條約定之標題,不影響各條約定內容之解釋。
2.除經事先通知並取得他方同意外,任一方不得將其因本合約所生之權利及義務,全部或部份轉讓與第三人,或委由其他第三人代為履行本合約所約定之事項。
3.本合約所約定之權利及因本合約所生之各項權利,其全部或一部份之拋棄或不行使,不影響其他權利之行使。
4.任一方對於其受僱人、受託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他經其同意參與或協助本合約履行之人之行為,應以自己行為負其責任。
5.本合約經甲、乙雙方同意,取代以往所有口頭與書面建議、交涉、聲明、承諾及雙方所有其它意見溝通。
6.除本合約另有約定外,本合約內容之修改,需經雙方同意後以書面為之。
十三、 合約生效
1.本合約自甲方審核通過之日起生效。
2.本合約之附件視為本合約之一部份。
十四、 合約之終止:
1.除本合約另有規定外,任一方若有違約情形,經他方書面通知而未於期限內改善時,未違約之一方得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合約,若有損害,並得請求違約方賠償。
2.任一方有陷於無支付能力、結束營業、開始和解或破產程序、聲請重整、或實際負債大於資產、或受其他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情形時,另一方得不待催告,立即終止合約。
3.本合約之終止,不影響合約終止前已發生之債權債務關係,雙方仍應依該債權債務關係本旨履行。
十五、免責事由:
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如:天災、地變、政府禁令、罷工、工廠封鎖、戰爭、暴動、時疫等,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約者,他方亦免為履行;如事故繼續存在達三個月時,任一方均得選擇終止本合約。
十六、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另由雙方協議後,以書面訂之。
2.本合約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3.就任何因本合約所生或與本合約相關之爭議,雙方同意以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